好了!
我最後還是把它帶回家了

避免每當有需要時
某人的耳朵就會癢!!

可惜的是
畢竟是不一樣的東西

就如同我那很多年以前
精心的音標表一樣

怎麼會都葬送在同一人手裡實在是很令人困惑??

看來我那時後一定是鬼遮眼了

但現在我開始後悔
我只是找錯關鍵字而以~~

然後要說服自己
再找一本來留念絕對是正確地  
 
 
 
 
 


但是我為什麼那麼不開心呀!!!!!  
 
 
 
 
 

好白好白
白得好刺眼唷!
這感覺真令人討厭

沒有色彩就算了
連皮脂都沒有

就算我再把它吃下肚
消化得也不如以前地那般美好
更不用說新陳代謝的速度了
和我所能得到的養份  
 

 
實在讓人好哀傷

我還是喜歡有點毛邊、泛黃的工具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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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3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